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 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06月25日 浏览量(0)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教办字〔201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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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
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青岛市教育局
家庭教育指导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深入探索新时代家庭教育的新规律、新路径,着力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新体制、新机制,打造青岛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升级版”,促进学生(含在园幼儿,下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理念引领、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和核心,重点加强家庭道德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理念、方法,指导家长科学教子,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家长尽责。牢牢把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动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指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发展。把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路径、服务模式、评价方式等,加快满足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
坚持典型引路、全面创优。以实施家庭教育八项工程为主阵地,以创建家庭教育服务品牌为主抓手,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带动家庭教育工作在全省、全国创优争先。
(三)发展目标
到2021年,形成全市重视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和谐健康的家校关系、“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家庭教育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课程化、网络化,建立市、区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三级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二、重点行动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家庭教育各环节,全面加强对家长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社会法治、传统美德等方面的教育。广泛开展爱国、文明、生态、勤俭、助人、和谐等优秀家庭或家长评选活动,组织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家庭环境。
(二)家庭教育普及工程
按照线下和线上相结合、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家庭全覆盖的原则,统筹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家校合作网、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服务站等资源平台以及万名教师访万家、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每年向每个学生家庭提供不少于4次8课时的普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守、流动、贫困、残疾、监护缺失等特殊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工作。
(三)家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重点抓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建设、质量评价、人员队伍等方面的管理,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研工作机制,每两年打造50节家庭教育指导优质示范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专业机构,加大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力度。建立重点支持帮扶机制,提升农村薄弱中小学和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质量。
(四)家庭教育品牌引领工程
重点打造“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家校合作网”三个叫得响、做得实、立得住的家庭教育服务品牌。设立市、区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三级“家长大课堂”,定期邀请教育名家指导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建立“家长面对面”长效机制,组织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名师、名校长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宣讲政策、指导家庭教育、听取意见建议。建好用好“青岛家校合作网”,向家长提供获取便捷、内容精准的网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各区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创建形式多样、服务高效的家教指导服务品牌。
(五)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工程
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健全学校(幼儿园)、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发挥其家庭教育主阵地作用。制定家庭教育服务站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向所在街道社区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青岛家庭教育示范校(幼儿园)评选机制,创建300处家庭教育示范校(园)。
(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建设工程
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纳入青岛市名师培养序列,建立培养人选工作室。加大培训力度,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年须接受一定学时的家庭教育培训。建立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直接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于广大家长。
(七)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的课程专家资源,探索开发青岛市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重点培育100个家庭教育指导校(园)本精品课程,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课程建设经验交流和推广活动。
(八)家庭教育信息化服务工程
积极推进“互联网+家庭教育”。建立网上家庭教育平台,完善“青岛家校合作网”,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大力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媒介和移动终端的互联互通优势,为家长提供便捷、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开发家庭教育微课程等数字化服务产品,满足互联网时代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家庭教育领域深入贯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成立家庭教育工作、研究指导机构,配备家庭教育协调员,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教育关工委的作用,形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合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
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市级层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及活动开展。各区市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级、支持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小学和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多种形式捐资、捐助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三)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绩效考核、阳光校园评选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示范校(园)、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优秀家长学校、优秀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平台建设,定期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形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有利外部环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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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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