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01月06日 浏览量(0)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现将《青岛市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青岛市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突出家长学校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家庭教育的实际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为重点突破,以建立落实“八大机制”为主要抓手,为家长提供更具系统性和实效性的指导、沟通与服务。到2022年底,全市家长学校办学理念更加科学、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富有青岛特色的、适合家长教育需求和学生成长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局面基本形成。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1 10 X”家长学校联盟机制。发挥教育系统办学优势,成立“青岛市家长学校”,集结家庭教育指导、研究、培训、实践为一体,建成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高地。各区市相应成立区市级家长学校,在全市范围内布局“1 10 X”的家长学校联盟,以市、区市、学校三级联动,构建家长学校协同运作体系。充分整合家庭教育讲师团专家、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五老”以及优秀家长队伍资源,共同协助支援各级家长学校建设和规范化运行。
(二)建立家长需求问题常态征集调研机制。各级家长学校要树立“科学办学”理念,灵活运用家长会、家访、校园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家校沟通渠道和问卷、座谈等形式,保障本级家长学校教学内容和方式建立在广泛的家长调研基础之上。市、区市家长学校每学年开展家长需求调研不少于2次,校级家长学校每学年不少于4次。调研、梳理当前家长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形成意见问题清单,以家长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设计、开展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实践活动,保障家长问有所答、学有所获,从而形成真实有效的家长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家长的获得感。
(三)建立“一校一品”品牌深化机制。创建青岛市家长学校品牌,将现有的“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三长见面会”“教子有方”等家庭教育品牌活动,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等需要面向家长开展的宣传学习与实践活动统一纳入品牌管理。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深耕线上、线下指导服务,以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融媒体产品不断丰富家长学校品牌内涵。鼓励各区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创建形式多样、服务高效的品牌,落实“一校一品”,形成全民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和家长终身学习的特色名片,打造叫得响、做得实、立得住的青岛家庭教育口碑。
(四)建立基层家长学校提质增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优化家长学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校(园)长任家长学校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校长,设立包含中层干部、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负责家长学校各项机制落实和工作开展;课程设计安排到位,依托家庭教育校本课程的开发,每个年级梳理出8课时的家庭教育必修课程,落实每学年4次8课时的基础性、普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精准沟通到位,充分发挥全员育人导师制作用,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包联沟通制度,每学期确保每个学生家庭至少一对一联系1次,建立每个学生家庭的家访档案,确保一家一策、因材施计,有效反馈和解决不同家长的需求和困惑;效果评估反馈到位,每年年终结合家访、家长会等调研形式,对本年度家长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不足,形成1份家长学校年度办学报告并向全体家长公布;鼓励开展优秀家长、优秀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优秀家长学校等评选表彰,持续提高家长、教师对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工作的参与度、荣誉感和获得感。
(五)建立家长学校精品课程分类开发机制。三级家长学校课程建设坚持“典型引路”,推动家庭教育课程内容供给侧改革。按照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理念指导与工作交流相结合的原则,研发科学系统、分类多样的家长学校课程,包括丰富的家庭教育优秀课例、优秀家长经验案例、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案例、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等课程。汇聚海量优质资源,扩容家长学校的学习研究范畴,增强家长学校的科研氛围和专业水准,形成能够满足家长、教师等不同角度和主体需求的家庭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
(六)建立家庭教育教师队伍梯队培养机制。三级家长学校均要锻造一支涵盖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优秀家长、专家人士等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中小学每个级部确定一位兼(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以“种子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基本培养路径,市、区市家长学校每年至少开展1次“种子教师”遴选和研修培训;每年培训结业的“种子教师”面向所在学校全体教师至少开展1次全员家庭教育培训,指导教师掌握基本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方法;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活动,面向种子教师遴选培养骨干教师。依托现有的家庭教育名师和家校协同名校长培养工程,吸纳骨干教师参与建设家庭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辐射带动区域内家庭教育师资水平和教研环境。
(七)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协同发力机制。家长学校作为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是发挥学校主导、链接家长资源、汇集社会资源的主渠道。各级家长学校应以优化自身建设为核心,同步盘活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服务站功能,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意见征集、资源挖掘、参与管理、合作育人等作用,充分家庭教育服务站个体指导、个性服务、深入沟通、重点关注等作用,助推本级家长学校优化升级,以满足家长需求为共同目标,实现家校社协同发力、精准施策。
(八)建立家长学校考核问效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家长满意度为家长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评价标准,每年结合家长需求问题征集调研机制同步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1次。将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挂牌督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学校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把家庭教育指导力作为干部、教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推广家长学校建设和家庭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家庭教育工作氛围及“和谐友好”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规范达标(5月-7月)。青岛市家长学校和区市家长学校完成选址、组建、制定工作计划等工作,已有家长学校的区市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完善,6月底前全部正式运转。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对照《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文件要求,逐条查缺补漏,形成整改清单,逐项开展整改。各级教育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市家长学校优化提升建设工作推进,确保全市三级家长学校多点发力、同步提升。
(二)第二阶段:特色创优(9月-12月)。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基层家长学校办学自由,各级要结合本级实际,加强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做法。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典型挖掘力度,适时召开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总结会,开展经验交流,推广有效措施,真正把家长学校办出品牌、办成优质,形成同源共流、百花齐放的家长学校办学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化提升家长学校建设专项行动”是实施“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精心指导推进,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注重实效,做好保障。各区市、各学校要坚持因地制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力戒形式化、表面化,做到规定动作到位,确保专项行动成效;要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优化提升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研究,推进创新。各级各学校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群策群力加强工作研究,了解掌握新时代家庭教育特点,探索家长学校建设、运行、管理、作用发挥的规律,不断推进家长学校的特色建设、上下联动和左右互动,带动区域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的整体提升。